根據GB14287-2005的定義以及大量工程實例中我們可以總結出一個完整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置。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空系統其中應當包括:一個監控主機、多個分布于本建筑物各個關鍵電力系統的監控探測器、連接主機與各個探測器的通訊手段、能傳遞正確信息的中繼器件、一款人機交流的操作軟件。
每個地方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都必須具備以上所有部分。在總線路線簡單并且比較短的系統中,中繼器件是可以不準備的,在少于8個監控點并且場所面積小于1500平方米的區域內,就可以只涉及能控制斷路器分閘的獨立探測器,而并不一定要一個完整的系統。